
最近剛好跟朋友討論西雅圖凶宅,順便來聊一篇。
其實根據華盛頓法規,買賣房屋必須揭露的只有material defects,也就是會影響會房屋本身狀態的才需要揭露,例如房屋結構問題、漏水、淹水、屋頂壞掉等等。
由於西雅圖買房時,主管機關認定相關的犯罪紀錄、犯罪活動等,甚至是否為凶宅的部分,並不影響房屋本身,所以,此類的紀錄不會在賣家的form 17或是其他合約表格找到。那到底要如何從哪裡知道,房屋本身是不是有發生過甚麼意外事件呢?
事實上,真的還得靠自己上網找資料了;因為根據華盛頓州法規規定,房仲也沒有義務需揭露,賣房的部分,法規也沒有很明確,如果真的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,最好還是諮詢律師。不過,基本上在下offer之前,有疑慮還是可以問賣方房仲,畢竟按規定房仲必須基於Good faith and honest的義務誠實回答問題。
那凶宅到底能不能買? 這個問題還蠻見仁見智的,有人覺得不舒服,有人覺得價格合理就是好物件,最終還是看買家怎麼評估。
by Gloria Hsiung, LIC# 21027756, Best Choice Real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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